主页 > imtoken安卓版 > 进入祁连山保护区采矿,两名罪犯被判刑

进入祁连山保护区采矿,两名罪犯被判刑

imtoken安卓版 2023-05-19 06:26:07

新华社兰州6月7日电(王博 马希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两名被告人因在西端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开采萤石80余吨被分别逮捕。祁连山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查获的萤石矿石全部归还保护区管理部门。

2017年5月,被告人白某某等人在石某某的带领下,进入甘肃省苏北蒙古族自治县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萤石矿场,了解萤石矿的储量等情况。2018年6月,白某某向施某某转账3.5万元。之后,白某某等人租用挖掘机等相关设备,10月初石某某带路开采萤石。8 7.86 吨。2018年10月13日,白某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甘肃省祁连山森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史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款三万元、一有期徒刑一年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缓刑一年六年。每月罚款5000元,没收赃款3.5万元上缴国库;查获的87.86吨萤石矿石将退回盐池湾储备管理局。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王野表示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本案主犯以高额报酬引诱当地群众带路,铤而走险,进行非法开采。该案的宣判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祁连山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近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专业机制建设进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发展情况,近日精选10个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 资源环境监管失职等。上述案件是本次公布的10个典型案件之一。